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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连云谷的路上,朱曦三人和四瓜兄弟,彼此聊得倒也投机。特别是南瓜,西瓜和北瓜,简直是话唠。不管谁一提起话茬,其余两人就会立即争着补充,从四兄弟小时候爬树掏鸟蛋,部落打架,击杀魄兽,直到最近四人喜欢的心上人。说起心上人,四人转头看了看常秀,说常秀更漂亮,但都摇头表示可惜。那失落的样子,仿佛即使常秀喜欢他们,他们也没办法再作改变。常秀心里也是一乐,渐渐改变起初对他们的看法,话语之间一听就是爽直,善良之人。四人还郑重给常秀提了个建议,叫她即使离开连云谷最好也穿这衣袍,常秀当然说闷得很,根本不接受。四人修改建议,说戴斗篷也行,这建议朱曦不以为然,没想莫宁极力赞成。四人说原因只有一个,常秀太漂亮了。那会让很多有家室的男人抛妻弃子,无家室的老少爷们丧失理智,跟她在一起的伙伴肯定遭殃。朱曦想起刚进亭子时四人的目光,以及莫毅的话,也开始认为有道理,只是觉得太委屈了常秀,没想到常秀却满口答应了。三小时后,丛林渐渐稀薄,道路愈加平坦,视野随之开阔,稀稀落落的屋子开始出现。“终于出来了!三个多月啊。”莫宁再也掩不住兴奋。“你三个多月,我们也找了两个多月啊。”接话的是瘦小的北瓜。“接下来你们尽量放松,别再说话了。”西瓜说道。果然路上有多处暗哨,突然冒出来的黑衣魄师和四瓜打招呼,朱曦三人方才发现。那些魄师看了眼朱曦三人,都不再理会,顾自和四瓜聊了起来,无非是交换寻找朱曦和常秀的信息。从中朱曦三人也得知四瓜原来是连云谷的使者,地位仅比九大护法低,但也算尊崇,众人都对其客客气气的。偶尔有问起朱曦三人的,冬瓜轻描淡写说是同伙,路上恰巧碰到,就一起搭了个伴。在一处两山之间扼要处,众人面前出现了一座气势巍峨的石城。城门两边各有两个持长枪,牵黑马兽的黑衣魄师值守;四个非魄师的高大黑衣男人正对进出的旅人查验什么;城楼一排五个握弓的黑衣魄师肃立。上绣“连云谷”三个赤色大字的黑色旌旗随风猎猎。“走吧。”冬瓜淡淡开口道。“四使回来啦,有收获吗?”一个守卫向四瓜微笑,其余守卫也都点了点头。“别提了!”冬瓜一挥手,“莽莽丛林找人,简直大海捞针啊。”一个非魄师高大男人哈哈一笑,说道:“四位尊使,那人肯定被魄兽吃了呢。”他同伴接着说道:“是啊,这林子可什么魄兽都有,单那吼声都能吓死人。尊使真是辛苦了,要我们去禀告谷主吗?”“不用了。”冬瓜一指身后朱曦三人,说道,“这三个都是自己人,路上刚好遇到,就顺路一起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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